此外该美容机构还提出,由于柳岩曾在媒体上承认过微整形一事,因此即使会有极少数读者看到公司宣传图片后产生联想,也不会导致柳岩的名誉降低。
柳岩
针对该案,一审法院认为,医疗美容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文章中,未经柳岩同意使用了其照片,从文章标题和内容看,具有营利目的,已构成对柳岩肖像权的侵犯。
而该医疗美容公司使用柳岩照片的文章涉及“耳部整形”类美容医疗项目,这一行为容易误导受众以为柳岩曾接受过相关治疗修复,亦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权。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柳岩肖像的经济价值、照片使用时间、可能的获利等因素,判决该医疗美容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柳岩经济损失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支付公证费1100元。
医疗美容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在市三中院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