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律师陈雅萍表示,把小S列为被告,是因为她擅用明星光环行销、推荐胖达人,属于公平交易法所指的“广告荐证者”,应负起连带赔偿责任。徐洵平等人则是因为涉诈欺和广告不实,也列为被告。
消基会指出,“胖达人手感烘焙面包”被爆料使用人工香料后,一直希望业者能提出合理的补偿方案,但仅凭发票退费或换购价格1.5倍面包结果令人失望,因此累计共有1060位消费者受让请求权,将向业者加计3倍惩罚性赔偿金,并索赔精神赔偿2万元,求偿金额总计25661660元,个别消费者求偿金额最高可达8.2万元。
台北市政府法务局消保官潘宏政估计,此案判决结果应可以在半年至一年内出炉,有信心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