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不得公布当事人身分
天王之女性侵案,虽然法院已正式宣判,被告强制性交罪名不成立,但根据性侵害防治法第13条“媒体不得报导、记载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资识别被害人身分之资讯”,考量天王及当事人的形象及感受,本刊对相关的姓名、背景,均予以保留。
电梯邂逅 殷勤护送
据了解,小君当晚和朋友在SOGO钱柜唱歌,席间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准备返回下榻的酒店,但搭电梯下楼时,碰到开服饰店的阿昌(化名),阿昌看到落单的小君穿着火辣,已有七、八分酒意,于是上前搭讪:“小姐,要不要我《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