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卖出“天价”冠名、广告费的无一不是当年曾引发“现象级”话题的节目,而这些超高节目给电视台带来的则是超高的收入。所以,电视台想获得高收视也在情理之中。
同时,广告商也看重高收视带来的品牌效应,有网友就《好声音》冠名费做过计算,在“该冠名品牌凉茶目前每罐市价4元左右、毛利率1元左右,这就需要卖掉2亿罐才能收回冠名费”,并且发问“值么?”但该品牌方面似乎并不这样认为,一名负责人表示“我们以合伙人和投资者的心态在冠名赞助好声音”。
“国标”出台治“乱象”
针对此,日前,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了《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就不同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
对于收视率统计被“污染”,收视率“造假”的质疑,此次出台的收视率国家标准也对收视率样本户进行了规定,称“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严防样本户受到第三方的影响。”同时,“国标”也规定,收视率数据的使用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样本户资料和干预收视样本户收视行为,以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性。
由于国内只有一家收视率调查机构提供收视率数据,缺乏竞争,因而国内收视率评判体系一直遭到诟病。对此,《准则》要求,收视率调查机构须遵照监管机构和ISO国际质量标准的各项规范要求,并接受独立的第三方审核,以确保调查执行的科学、规范、客观和公正。同时建立举报制度,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接受举报并履行核查。
此外,由于目前一些电视台“唯收视率”的现象,这份标准也明确指出,收视数据不是节目评价的唯一指标,避免收视数据在市场分析和节目评价中的滥用。
对广电总局对收视率的整顿以及出台的《准则》,各方态度不一。据《齐鲁晚报》报道,江苏卫视工作人员就表示,不管广电总局怎么改,对电视台影响不大。而也有电视台表示“数据客观公正了,对大家都是好事”。据媒体了解,此次《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的“国标”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GB/T),并无具体的法律约束力,即只是一种自愿建议性采取的标准,而非硬性规定。
而知名电视评论人李星文对“准则”也进行了解读,称其中反不正当竞争、净化收视率的出发点很好,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通过举报的方式。但他也认为处理手段还不够强硬,希望能够有司法介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