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多次流泪希望重返歌坛
吴律师每周会见李代沫一次,刚开始,李的情绪很低落,多次流泪,不过最近情绪稳定,没有因为案件而消沉失望。“他对案情很关注,说过好几次,哪个人因为贩毒被判了几年,哪个人因为容留被判了几年,都是在看守所听说的。”吴律师说,李代沫最关心的还是公众对此事件的反应,“他将在法庭上对社会的关注表示感谢,向公众致歉。”吴律师表示,李代沫及其家人,都希望他重返舞台,很担心这件案件对他前途产生负面影响。
据悉,李代沫被抓后,媒体曾经披露一段其悔罪的视频,他在视频中表示“很后悔”,称要配合政府工作。吴立伟律师介绍,其认罪态度很好,而且口供稳定,明天律师将作罪轻的辩护。吴律师说,李代沫的父母也在北京,不过明天将不会在法庭上与儿子相见,“因为不想在这种场合见面。”
案件回顾:
现年25岁的李代沫曾参加《中国好声音》第一季比赛,因演唱曲婉婷(微信号:wanting01) 的《我的歌声里》而一炮走红。之后李代沫在北京签约当然娱乐公司。
3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抓获李代沫等人,经查其尿检为苯丙胺类阳性,且对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3月18日,李代沫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16日,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北京市朝阳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5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李代沫于今年2月至3月间,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首开幸福广场某室的暂住地内,先后多次分别容留卢某某(男,28岁,浙江省人)、郝某某(男,33岁,河北省人)、郑某某(男,36岁,内蒙古自治区人)吸食毒品。后李代沫被查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代沫无视国法,为满足私欲,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