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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截图
花70万让孩子高考作弊
研究生跨省参与替考
2018年,山东菏泽两名中学生即将参加高考。两名母亲的同乡李某称,只要家长在西藏买房,并将户口迁往西藏,就能在西藏报名参加高考。为稳妥,她提出能找人替考,让学生上本科。
资料图
二次替考被抓现行
家长、“枪手”、组织者均获刑
看到这套方法有效,李某便想到了自己学习成绩较差的外甥小陈,就和小陈母亲商议,将在山东菏泽上高中的小陈的户口迁往西藏。在李某帅的帮助下,李某再次联系到了刘某,这次承诺考上“一本”给5万元。
检察官提醒考生:
靠实力高考,没有捷径可走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志刚说:“办理这个案件,心情很复杂,痛恨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为参与其中的年轻人惋惜。刘某已经在读研究生了,为了几万元的替考费,充当‘枪手’,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被替考的考生,被取消学籍,人生也留下了污点。”
“此案也提示家长,帮助孩子作弊不是爱孩子,是在害孩子,到头来鸡飞蛋打一场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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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kandian5.com/articles/32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