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点

是言论自由还是违法行为?法律管得了键盘侠吗?

发表于话题:吴亦凡 拘留 坐牢
发布时间:2021-08-02

原标题:是言论自由还是违法行为?法律管得了键盘侠吗?

“开日本车招摇过市?活该被砸!”

“领口这么低裙子这么短?活该被摸!”

“医生不让剖腹产?活该挨打!”

键盘侠可能觉得自己是义正词严的一方,其实他并不知道,这只是自己压抑了一天的情绪的出口。不负责任、张嘴就来的批判,不仅最容易,还往往自觉最正义,拥有审判一切的权力。

但从大多数键盘侠所展现出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来看,他们上学时应该都是躲着老师提问的那类人;但是为什么进入网络世界,他们踊跃发言到令人闻风丧胆了呢?藏在键盘后面,法律就管不着了吗?

当然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管齐下,总有一款适合键盘侠。

民事责任

言论自由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域,网络用户在充分享有网络自由表达权利的同时,亦应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尊重相关当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名誉权。

2017年12月15日,王某某发布微博内容 “#吴亦凡 吴亦凡疑似毒瘾发作神情懈怠精神恍惚”,并配以经过音效处理的吴亦凡参加活动视频。微博发布后累积阅读量1688次。吴亦凡主张该微博内容散布其“毒瘾发作”的虚假信息,使其公众形象遭受严重贬损,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严重侵犯,故起诉要求新浪微博的运营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删除相关侵权微博,王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55万元。

王某某辩称:涉案微博中的视频并非其制作,属于跟风转发。涉案微博内容确实不属实,认可发布的微博内容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同意向吴亦凡赔礼道歉;关于经济赔偿,因收入水平较低,没有能力承担高额赔偿,愿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

最后,法院综合王某某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判决王某某出具书面致歉函、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驳回吴亦凡的其他诉讼请求。

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除此之外,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或者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均依照 《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论。

若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或者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或者是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巩志芳

结语

很多时候,过激的键盘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虽然法律规定言论自由,但“自由”应该是相对的,它应该在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当自己在网络上要发表一些见解或看法时,请一定要想一下法律的约束。当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平等不仅仅说的是“罚”上的平等,在法律保护上也是平等的。所以,在键盘侠恶意攻击他人的时候,就是法律保护被攻击对象的时候。所以,键盘侠必须要遵纪守法才行,千万别“好心办坏事”,把无趣当有趣,在正义的道路上越走越偏。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标签组:[法律] [键盘侠

本文来源:https://www.kandian5.com/articles/49321.html

相关阅读

《吕氏春秋·贵直论》知化赏析

【原文】夫以勇事人者,以死也。未死而言死,不论①。以虽知之,与勿知同②。凡智之贵也,贵知化也。人主之惑者则不然。化未至则不知;化已至,虽知之,与勿知一贯也③。事有可以过者④,有不可以过者。而身死国亡,...

2025-04-27

《吕氏春秋·贵直论》贵直赏析

【原文】贤主所贵莫如士。所以贵士,为其直言也。言直则枉者见矣。人主之患,欲闻枉而恶直言,是障其源而欲其水也,水奚自至?是贱其所欲而贵其所恶也②,所欲奚自来?能意见齐宣王。宣王曰:“寡人闻子好直,有之乎...

2025-04-27

《吕氏春秋·贵直论》直谏赏析

【原文】言极①则怒,怒则说者危。非贤者孰肯犯危?而非贤者也,将以要②利矣;要利之人,犯危何益?故不肖主无贤者。无贤则不闻极言,不闻极言,则奸人比周,百邪悉起。若此则无以存矣。凡国之存也,主之安也,必有...

2025-04-27

庄子《说剑》译文赏析

当年赵文王喜好剑术,击剑的人蜂拥而至门下食客三千余人,在赵文王面前日夜相互比试剑术,死伤的剑客每年都有百余人,而赵文王喜好击剑从来就不曾得到满足。像这样过了三年,国力日益衰退,各国诸侯都在谋算怎样攻打...

2025-04-27

《庄子·杂篇·说剑》原文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左右曰:“庄子当能。”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

2025-04-27

《庄子·杂篇·说剑》简介

《说剑》以义名篇,内容就是写庄子说剑。赵文王喜欢剑,整天与剑士为伍而不料理朝政,庄子前往游说。庄子说剑有三种,即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和庶民之剑,委婉地指出赵文王的所为实际上是庶民之剑,而希望他能成为天子...

2025-04-27

《庄子·杂篇·盗跖》原文

孔子与柳下季为友,柳下季之弟名曰盗跖。盗跖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穴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不顾父母兄弟,不祭先祖。所过之邑,大国守城,小国入保,万民苦之。孔子谓柳下季曰:“夫为...

2025-04-27

庄子《盗拓》译文赏析

孔子跟柳下季是朋友,柳下季的弟弟名叫盗跖。盗跖的部下有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扰各国诸侯;穿室破门,掠夺牛马,抢劫妇女;贪财妄亲,全不顾及父母兄弟,也不祭祀祖先。他所经过的地方,大国避守城池,小国退入城堡...

2025-04-27

《庄子·杂篇·盗跖》简介

《史记》用精练的几行字介绍了庄子,说他著书十余万言,大抵都是寓言,如其中的《渔父》、《盗跖》、《胠箧》等篇,都是用来攻击孔子的学说,从而辨明老子的主张的。共三十三篇,分“内篇”、“外篇”、“杂篇”三个...

2025-04-27

庄子《让王》译文赏析

尧把天下让给许由,许由不接受。又让给子州支父,子州支父说:“让我来做天子,那还是可以的。不过,我正患有很深、很顽固的病症,正打算认真治一治,没有空闲时间来治天下。”统治天下是地位最高、权力最重的了,却...

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