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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伦被从多部作品中除名,未播的还能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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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8

从2012年打拼到2022年,混迹娱乐圈十年的邓伦又成素人了。

3月15日,娱乐圈又投下一颗深水炸弹,邓伦在2019年-2020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消息一出,连锁反应即刻出现,邓伦在多个社交平台的账号已经被封禁,多家品牌方也宣布中止和邓伦的合作,但相对于此,网友更关心的是,邓伦以前的作品是否会遭遇下架,目前他已被从多部作品简介中除名,未播的影视剧还能播出吗?对失德、违法艺人的“封杀”是否会殃及版权归影视公司所有的影视作品?

对此,顶端新闻记者查询多个视频平台,截至发稿时,邓伦的旧作尚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劣迹艺人”作品进行下架的行为,是受国家政策,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制约的行为。

社交账号被封,多个品牌方连夜与邓伦撇清关系

3月15日14点,云米发布了一则2022新品发布会的内容,选择的全球代言人是邓伦,仅仅过了两个小时,云米的官方微博便发布了“决定即日起终止与邓伦先生的合作关系”的内容。

另外,丫丫、菜鸟裹裹、欧莱雅等品牌都火速发布声明和邓伦终止合作。3月15日傍晚,Gucci直接派工作人员撕掉了武汉天地的邓伦代言的巨幅海报,网友们评价“现在商业品牌的求生欲真强”。

顶端新闻记者从邓伦代言的部分企业获悉,和邓伦的解约工作正在进行中,但具体进展如何?企业方或邓伦方是否需要赔付违约金?目前企业方并未做详细回应。

根据前车之鉴来看,2019年12月,华帝签约吴亦凡为新品牌代言人,2021年8月,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2021年7月,华帝官方微博发文称,华帝股份与吴亦凡代言合作已于2021年7月到期,相关宣传合作已完成及终止。2022年2月,华帝公司向吴亦凡公司方面追讨1750万代言费及利息等。

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近些年娱乐圈的不稳定性较大,企业与艺人签订代言合同时都会加入相关道德违约条款,代言艺人如果涉及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行为,企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企业方也不会产生后续的赔偿问题,但是否会向艺人方追讨代言费,这需要视违法行为是否发生在代言期间,是否会对企业方品牌产生较坏的负面影响等具体情况而定。

很快,邓伦的抖音账号、个人微博、个人工作室等社交媒体账号都被封禁。

有平台将其除名,《香蜜沉沉烬如霜》等旧作暂时还能看

邓伦自2012年出演《花非花雾非雾》出道,因《香蜜沉沉烬如霜》《欢乐颂2》《楚乔传》《因为遇见你》等影视剧走红,并参加了《我是大侦探》《爸爸去哪儿》第五季《极限挑战》等当红综艺节目。

有网友关心,“是不是该提前下载好《香蜜沉沉烬如霜》了,会不会被封禁?”

3月16日,顶端新闻记者查询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等视频平台发现,邓伦主演的《香蜜沉沉烬如霜》《一千零一夜》《我的真朋友》《楚乔传》《欢乐颂2》《在一起》等影视剧暂能正常收看,但优酷和爱奇艺两个视频平台将邓伦从多部作品中除名。

违法艺人的作品下架也有前车之鉴。有业内人士介绍,我国娱乐产业目前没有一部专属法律,而是在需要时“借用”其他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比如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合同、经济、劳动、税收等领域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中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这表明,“即使现行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如果被认为有损公众利益,那么国家有权要求其下架,不得再传播。”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有权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对于已经播出的节目作品,因相关艺人涉及违法对作品进行停播下架也是在法律允许之内。

未播的作品还能播吗?有点悬

据公开资料显示,邓伦参演的影视剧、综艺节目尚未播出的至少有10部。

其中包括,与林合隆、郑秀晶等主演的《毕业季》,与李蔚然、罗晋等主演的《封神》,与万里扬、倪妮等合作的《夜旅人》等电视剧、与张晚意等合作的《两京十五日》等,还有《密室大逃脱》第四季、《上新了・故宫》等综艺节目,以及《球状闪电》《晴雅集2》等电影。

对于邓伦的这些作品该怎么处理?截至目前,尚未有影视公司发布相关声明。

付建认为,关于未播出的作品,在演艺经纪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责任及赔偿内容。参演的节目因“艺人违法”无法过审播放,会导致制作方、投资方投资资金的直接损失,艺人此时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艺人拥有较多的粉丝,有一定的模范作用,提高其违法成本,也是必然的。遵纪守法,才能在演艺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获得持久的职业生命力。”付建说。

根据2021年3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中来看,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给予必要的限制,这意味着,对违法艺人作品的限制,在行业规范上将有法律依据。

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不仅列举了15条演艺人员禁止性条款,还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这次法律的加持,不仅提升了监管的规格,对于惩戒措施的落地执行也将更加有力。

3月15日下午,邓伦在个人社交媒体中发布道歉声明,称“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

位居第一的网友热评是“你没有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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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kandian5.com/articles/89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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