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男职工的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部分省有自己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上海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上
最新产假规定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