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扯了那么久,版权问题归根究底还是只有一个
在国内,版权问题归根究底只有一个,而且是唯一一个——得不到ZF支持,得不到法律强有力的保障。比如侵权与维权的关系,解释起来复杂得要命,但凡牵出个不一样的立场,一定七搅八搅到你头疼,比如这次方大同和李春波、华纳版权和斗室文化、以及中间人崔恕。另外,行业内另一个普遍现状也叫人提不起精神——侵权成本往往远不及维权成本。为了维权,你找个律师的花费都远高于最终判定侵权事实后获得的赔偿。违法成本太低,那维权就太没意思了,侵权当然屡禁不止。
版权问题有大有小,但如果真的明确要管,有心要管,哪还有音著协什么事儿,只要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就够用了,你侵权,一定重罚,你肆意侵权,一定严惩。你在使用甚至二次加工别人的劳动成果之前,明确获得当事人许可不是应该的吗?如要涉及商用,花钱购买不是应该的吗?仔细想想,无非是一个简单的认知问题被人为地、刻意地篡改并模糊了。长此以往,便意识偏差。